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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出台《通知》应对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
发布时间:2016-12-08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上一期本版刊登了记者就河北部分规模经营主体“毁约弃耕”进行的调查。日前,江苏省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对粮食规模经营带来的冲击,适时出台了《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。请看本报记者来自江苏的报道——

    本报记者李文博

    江苏省扬州市宜陵镇永利粮食种植家庭农场原来承包土地1334亩,因去年夏季以来粮价下行及气候灾害影响,连续亏损,经营压力陡增,农场主宋利民退还了1000亩土地给村里,自己仅留300多亩继续耕种。而在仙女镇,一个外地承包户在拖欠租金的情况下,直接跑路,导致农田抛荒,土地承包金更是无法落实。

    去年以来,受市场粮价下跌、自然灾害、流转费居高等多重因素的影响,全国各地都有粮食规模经营主体发生亏损,个别地区出现了“毁约退地”现象,纠结、迷茫,地到底种什么、怎么种,甚至还要不要继续种开始成为困扰大户的难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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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种”与“不种”两都难

    由于赤霉病暴发、连续阴雨导致烂麦场以及粮食收购价格下跌,今年江苏各地种粮大户部分出现减产减收情况,居高的流转金又像一座大山,江苏省农委相关部门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,发现确有不少大户存在亏损现象。

    在江都区调查后发现,自去年秋熟以来,由于农产品品质等问题,市场水稻均价在1.2元/斤、小麦均价在0.8元/斤,而今年秋粮的“穗发芽”及粮食价格承压,种粮大户情绪不高。此外,在2008年前后江都区农村土地年租金普遍在500元/亩,而随着近年各种主体参与农业的热情高涨,土地流转价格不断攀升。价高者得。2014年农产品产权交易市场拍卖中,真武镇最高成交价格达到了“757斤水稻+50斤小麦”的国家粮食保护价。

    淮安市盱眙县旧铺镇旧铺村种粮大户刘万宏有着相似的际遇。4年前流转了2000多亩的土地,租金700元/亩,由于土地的贫瘠且经常发生干旱,前三年产量低,亏损100多万,去年终于下定决心打了井,小麦产出700多斤、水稻1300余斤,正高兴,却不曾想水稻价格下跌,丰产却不丰收,勉强保本,今年却还不如去年。年头不好、行情也不好,继续种害怕继续亏,而基础设施、设备的投入,不种岂不是亏损更多!

    新型经营主体亏损较多,绝大多数选择坚持、继续观望和等待市场回暖,但缩减规模,甚至个别“退地”、“跑路”的现象时有发生,持续下去,很可能对粮食规模经营进程带来冲击,甚至引发粮食生产滑坡。针对这种现象,江苏省日前出台了《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矛盾纠纷的通知》,提出了一系列应对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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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把好方向掌好“舵”

    《通知》要求,始终坚持依法、自愿、有偿原则,尊重农民主体地位,可以积极引导,但土地经营权是否流转、流转给谁、流转多长时间、以什么价格流转都由农民自己作主,不得强行推动。流转双方是主体,在流转过程中有决定作用。

    同时不能忽视相关部门的把关作用,江苏省农委经管站站长杜海蓉认为,对欲流入较大规模土地的主体,要充分考察其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,避免有热情无实力的主体盲目进入农业产业,或经营规模与实力能力不匹配,给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带来风险。

    现阶段要坚持以适度规模为主,防止土地规模过大带来的经营风险。要以发展家庭农场为主要方向,让更多的农民参与现代农业发展。泰州市姜堰区在这方面做得独具特色,江苏省农委农经处处长肖延川介绍,姜堰区以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模式,今年上半年,各地种粮大户亏损引发的矛盾有所增加,甚至有个别违约弃田跑路的,但在经营规模适度、实行精耕细作的家庭农场,这种现象非常少。

    全面推行“实物计租、货币兑现”的办法,即按照一定数量稻谷或小麦作为流转金,并以当年稻麦上市时的市场价格进行结算,形成合理的定价机制。既要防止因价格过高而严重挤压经营者利润,导致经营困难,最终给承包农户带来风险和损失,也要防止因流转价格过低而影响承包农户的土地财产收益。

    江都区宜陵镇的地租在村干部的协调下“随行就市”,租金本以535斤稻谷的国家粮食保护价为计价标准,2012~2014年因粮食市场行情好,承包租金经协调得到提升,而去年以来粮食规模经营出现瓶颈,双方协调适当降低承包租金,承包户也普遍同意。邵伯镇召开分片会议,与老百姓协商降低土地租金,将原来的600斤水稻的保护价(1.55元/斤)调整为市场价(1.3元/斤)计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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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多元化调处解疑难

    虽然市场行情、自然灾害等对种植不利,但在采访中乡村干部普遍表示,多数经营大户并不是真的想弃地毁约,只要承包农户愿意适当降低土地租金,他们还是愿意继续种植的。

    对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基层部门充分利用多元化的调处机制,将纠纷化解在基层、解决在当地。对当前因气候灾害和粮价下行导致经营难以为继的粮食规模经营户,他们引导土地流转双方共同协商,就缩短流转期限、调整流转价格等,对流转合同进行适当调整,帮助经营户度过难关,防止经营户“毁约弃耕”,给承包农户造成更大损失。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功能,及时受理并妥善调处各类土地流转纠纷。

    杜海蓉说,市场风险是客观存在的。前几年因为政策好、天帮忙、市场稳,粮食规模经营收益比较稳定,也致使一些经营户放松警惕,盲目乐观。而去年以来的市场趋冷和气候灾害,虽然给经营主体带来一定压力,但要理性客观看待。应该加强对新型经营主体的宣传教育,引导其增强市场风险意识,主动调整应对,提高经营水平。

    南通市如皋福新家庭农场主杨镇华正是如此。他流转的320亩,起初流转金为1200元/亩,现在下降到800元左右,都是自己跟老百姓谈的。今年上半年小麦种植期杨镇华每亩亏了500元,下半年的水稻每亩赚了200元,虽然整体是亏,但还是乐意继续种,他说:“不能只把眼光放在种植环节,做好经营,农产品才能有更好地出路。我现在正在逐步推广我的福欣源生态大米,品质好、可把控,价格也能往上走。”